安徽合肥关于2024-2027年度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等 代理机构征集结果公告_政务公开_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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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年度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等代理机构征集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保底价:肆仟元整(大写)(****元) 费率:**%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天******
保底价:肆仟元整(大写)(****元) 费率:**%
供应商名称:安******
保底价:柒仟元整(大写)(****元) 费率:**%
供应商名称:******
保底价:肆仟元整(大写)(****元) 费率:**%
供应商名称:安徽公共资源******
保底价:肆仟元整(大写)(****元) 费率:**%
供应商名称:******
保底价:伍仟元整(大写)(****元) 费率:**%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向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清溪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纪检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安******)
地址:合肥市清溪路***号
联系方式:****-********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publi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