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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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项目名称:******技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和平县大坝镇石陂村环评机构:河******项目概况:项目在原有*台**吨电弧炉、*台五机五流连铸机、*台LF精炼炉、*台煤气发生炉、*座***t/h加热炉、**台轧机、*台***KW级飞剪机、*座穿水设备为主要生产设备,以废钢为原料,锰铁、硅铁、钒铁为成分调节剂,通过熔炼、连铸、热轧工艺生产热轧钢筋等产品。设计年产热轧钢筋**万吨,产品型号为HRB***φ**mm~φ**mm热轧带肋钢筋,中间产品钢坯属低合金钢。现通过技改项目中淘汰*台MCJ-*A型煤气发生炉和*台***t/h燃煤气加热炉,更改为*台***t/h燃天然气加热炉,燃料为管道天然气;技改项目的费用为***万元,技改内容仅涉及燃料的更改,技改后项目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产品及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燃天然气加热炉烟气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号)附件*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颗粒物≤**mg/m*)、二氧化硫≤**mg/m*、氮氧化物≤***mg/m*)。(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四)做好生态水土保持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要求,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修订)中的有关规定。(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已在和平县政府网公示*个工作日。(公示版)******技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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