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鹿城区财政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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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建设涉河构筑物一案,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综执罚决字〔****〕第******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履行该处罚决定。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温鹿综执催告字[****]第******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温鹿综执催告字[****]第******号)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下载】.***.******.***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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