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用品比选采购邀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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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开展****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制作单位,定制一批宣传用品用于宣传发放。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JJCDCCG*******。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最高限价为*.*万元。 四、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一)比选内容:宣传用品制作(帆布袋、扇子、隔汗巾、儿童毛巾等)。 (二)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即选定一家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推荐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进行比选。 在比选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选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第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务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承接同类项目经验。 六、报价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二)比选申请人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报价竞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在比选过程中,评比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比小组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其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 七、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室 (注: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显著位置注明“采购编号:JJCDCCG*******”。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八、比选流程 区疾控中心将于****年*月*日(如遇特殊情况,另择时间)组织开展本项目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cn/)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监督电话:********。附件: 附件* 项目报价表 附件* 承诺函 附件* 比选资料准备要求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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