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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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号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柒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商在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密协议,负责对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六安市市直范围内(交警大队)非现场执法系统所摄录的闯红灯、超速、闯禁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随意变道、压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图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认定,对于合格图片核对、录入机动车号牌、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对于不合格图片标注原因不予采用,并根据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需求出具分析报告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驻点人员通过公安网公安集成指挥平台开展图片审核,在审核图片过程中,审核图片的标准须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格图片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标准。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陈功立、刘士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六安开发区经三路与***国道交叉口向南***米**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话:****-******* 十、附件 *.二轮报价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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