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6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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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批文*湖州南浔洪塘***kV输变电工程湖浔环辐管〔****〕*号****年*月**日*************湖州南浔洪塘***kV输变电工程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吴兴区人民法院织里人民法庭提起行政诉讼。*******-*****-**-南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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