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屠宰场动物协检员招聘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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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二、合同名称:屠宰场动物协检员招聘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N****************四、项目名称:屠宰场动物协检员招聘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芦葭镇南华街**号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简阳市******地址:简阳市简城城新民街***号联系方式:***-********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屠宰场动物协检员招聘及相关服务*(项)¥***,***.**¥***,***.**★*、人员要求
(*)数量:**人
(*)年龄:**周岁(含)-**周岁(含)
(*)任职要求:具有医学或动物学或生物学或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身体健康,有相关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及一年(含)以上从业经验;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
*、招聘对象:面向社会、高校、企事业单位等招聘街道编外人员。
*、供应商按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人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负责办理人员的体检、入、离职手续。
*、负责办理人员社会保险增减员相关手续。
*、按照工伤、生育政策要求对符合工伤、生育报销条件的,按医疗统筹报销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负责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
*、负责组织人员招聘的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
*、合同期限内有人员离职应及时招聘到岗,且不得收取招聘费用。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元整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地点:甲方指定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协检员用工协议.pdf合同文件.pdf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