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一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四十一、国家《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到****年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左右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年*月,江苏省列入改造计划的**家钢铁企业,均未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其中我市涉及*家企业。
二、责任单位
徐州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等*家钢铁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
五、整改时限
****年**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综合利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环保绩效评级等政策,督促钢铁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
(二)************、******等*家钢铁企业****年底前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
七、整改完成情况
******于****年**月底前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清洁运输于****年**月**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有组织评估监测于****年*月**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无组织评估监测于****年*月**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于****年**月底前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清洁运输评估监测于****年*月**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有组织、无组织评估监测于****年**月**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于****年*月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月完成无组织、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超低排放评估监测于****年**月*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
上述事项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向徐州市委、市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