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怀柔公安分局关于无主物认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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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公安分局在雁栖镇办案中发现灰色长安机动车一辆,在桥梓镇办案中发现银灰色雪铁龙机动车一辆,经工作未查找到原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条之规定,现将该两辆机动车公告认领。请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文件与民警联系,或到怀柔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怀柔公安分局将按照无主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警官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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