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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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关于“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项目报建编号:****************)招标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社保缴纳凭证。”开标时间为*月**日,公司每月**日才能申请开前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因此人员社保是否可以改为“提供近三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答疑回复:提供开标前近*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项目报建编号:****************)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招标人:光泽县李坊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监督部门:光泽县水利局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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