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东辽县气象局关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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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或减轻因干旱等气象灾害对我县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县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二、作业范围及区域:东辽县行政区域三、作业工具:火箭、燃气炮四、实施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干扰正常作业、引发意外事故。五、意外事故处理:在进行地面火箭作业过程中,居民如发现有降落伞拖拽物等残骸降落至地面,可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派出所、县气象局,待专业人员前往妥善处理。联系电话:****-*******。东辽县气象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