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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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永定区非金属加强芯线缆生产建设项目龙岩市永定区工业园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南区******龙岩************永定兄弟光缆生产材料项目于****年*月经我局环评审批(龙环审〔****〕**号),建设地点位于龙岩市永定区工业园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南区一号。本次建设性质为迁建,迁建后仍位于永定区工业园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内。拟新建*栋钢构厂房,内设生产区、办公区、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新建**条非金属加强芯生产线,年生产非金属加强芯**万km。(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车间密闭防护,严格控制投料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加热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非甲烷总烃排放量*.**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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