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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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要求,****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一、办理方式与时间 (一)预约办理如果您在汇算初期(****年*月*日至*月**日)有办理需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月**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现已开放,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端)、网页(https://***.******.***.cn)等渠道申请。 (二)无预约办理****年*月**日至*月**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随时办理。二、温馨提示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两个选项可供选择,请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分别对不同计税方式进行试算后申报。另外,“申诉”功能只适用于本人未取得该笔收入且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请您不要随意使用“申诉”功能。 (一)退税如果您可以退税,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您可以选择放弃退税。 (二)补税如果您需要补税,请务必在****年*月**日前补缴税款。汇算期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三、咨询渠道若有疑问,您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也可咨询财务处唐会计,服务地点:望湖校区安徽建工技师学院办公楼***室。特此通知安徽建工技师学院 财务处****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on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