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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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法〉的通知》(闽委振兴组〔****〕*号)、《漳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年漳州市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漳乡振综〔****〕* 号)和《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漳政民规〔****〕*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调整确定****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全县农村家庭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农村低保最低标准 ***** 元为底线,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兼顾****年灾情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要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范围,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今后随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特此公示。监督电话: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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