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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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理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苏财办购〔****〕*号)的要求,现对“苏采云”系统所涉及的采购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年*月*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项目(含低于***万元的项目)各类公告和公示信息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
*.全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公示信息经“苏采云”系统先推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且发布成功后再推送至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年*月*日起,所有类型的公告都需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审核,为保障公告、公示信息及时发布,采购公告提前 *个工作日提交信息发布申请,请代理机构准确计算公告期间和开标日期(监管部门审核时间以代理机构所选的“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考虑到省网公告的审核流程和审核时间,其他类型公告请于工作日当天下午**:**前提交。
为避免信息遗漏,请各机构在推送信息后,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及时将信息推送情况告知区采购办。
*.“苏采云”系统中增加撤销采购意向功能,在采购意向已发布、未使用情况下,可向省采购网发送撤销采购意向申请。
*.“苏采云”平台公告模板升级,公告编制环节导入功能取消,公告正文使用“苏采云”系统统一的公告模版初始化生成,采购公告模版详见附件。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附件:各类公告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