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关于发布2024年铁岭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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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结合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确定《****年铁岭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公开发布。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号)规定,被列入名录的重点监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如实向社会自行公开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纳入名录的重点监管单位将其作为铁岭市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对其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公开信息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告。市生态环境局鼓励社会和公众积极参与,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共同进行监督。 附件:****年铁岭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