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南城美都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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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美都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元/年,*******.**元/三年;”修改为:“预算金额:******.**元/年,*******.**元/三年;”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限价******.**元/年,*******.**元/三年,其中综合单价的限价为: 住宅多层为 *.*元/月•平方米;商铺一楼的* 元/月•平方米、二楼的为*.* 元/月•平方米、地下商场为*.* 元/月•平方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为**元/月/个。投标人未按上述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进行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综合单价由业主委员会提供)”修改为:“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限价******.**元/年,*******.**元/三年,其中综合单价的限价为: 住宅多层为 *.*元/月•平方米;商铺一楼的* 元/月•平方米、二楼的为*.* 元/月•平方米、地下商场为*.* 元/月•平方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为**元/月/个。投标人未按上述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进行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综合单价由业主委员会提供)”招标人:来安县南城美都业主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