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2024年第一批次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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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师及学生: 由碳中和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申报的“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批立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根据《****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创新项目”)(https://***.******.***.cn/article/****)的要求,现将项目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内**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开展,与*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相关高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青年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合力搭建碳中和能源领域高水平人才培养与科研交流“大平台”,引领推进碳中和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为我国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二、选派类别及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周岁(****年*月*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周岁(****年*月*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周岁(****年*月*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三、申报时间 ****年人员申报第一批次CSC网报平台开放时间为****年*月*-**日。 四、申报流程 (*)****年*月**日前,有意向申请该创新项目的学生/教师需自行联系项目内的国外院校和导师,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取得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亲笔签名、以及其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https://***.******.***.cn/article/****及https://***.******.***.cn/article/****); (*)****年*月**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交国际交流合作处进行审核; (*)****年*月*日-*月*日:协作组成员高校项目负责部门组织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年以内;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六、报名方式 (*)申请人请加入报名QQ群:*********,该项目需通过学校申报,基金委不受理个人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加入报名QQ群;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国际教育学院),许老师 邮箱:sygcxytyb@***.com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国际教育学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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