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宏路街道石门村委办公楼一层自东向西第六间房屋(店面)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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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宏路街道石门村委办公楼一层自东向西第六间房屋(店面)三年使用权。面积约**㎡,租金参考价:*.**万元/年,拍卖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二、项目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石门村三、租赁方式:按现状分别竞租。四、移交方式:承租人付清合同约定款项后,委托人按现状直接交付。五、竞标方式:委托福******以公开拍卖方式代理该使用权竞标事宜。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最高竞价者为买受人(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六、租赁期限:*年。自移交之日起*年。七、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八、租赁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不影响市容、市貌的,无噪音、无污染的行业;不可经营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十一、租金参考价:拟按上一年租金水平。十二、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按成交价。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年期满前**日内缴纳下一年度租金。并缴纳两个月租金做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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