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高山镇高园路11号村委楼一层(4间)房屋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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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福清市高山镇高园路**号村委楼一层(*间)房屋五年租赁权。二、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竞租。三、租金起拍价:*.*万元/年。四、移交方式:承租人付清合同约定款项后,委托人按现状直接交付。五、竞标方式:委托福******以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公开组织该产权租赁权拍卖事宜,价高者得。拍卖佣金按总成交金额的*.*%,由村财支出。六、租赁期限: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七、租赁范围:福清市高山镇高园路**号村委楼一层*间房屋,总面积约***m*。八、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九、租赁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行业;不可经营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十、竞标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十一、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拍卖成交价。租金每年缴交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年期满前*个月内缴纳下一年租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元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且办理清楚相关移交手续后,我村全额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