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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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WH**GC****SZ****标段名称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编号WH**GC****SZ******招标人名称******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楼联系人及电话王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号联系人及电话仇恒欢***********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悉地(苏州)******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费率(%)**.**%项目负责人张卫萍证书编号:********证书名称: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质量承诺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浒墅关经开区(镇)排水管网修复工程设计;浦口区揽月山庄周边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镇湖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设计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湖山路-常昆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二〇二〇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太湖新城东太湖路(苏旺路-苏震桃快速路)段工程(二〇一九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苏州工业园区星唐街北延工程(三期)项目(二〇二二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中铁城******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费率(%)**.**%项目负责人余雪松证书编号:**********证书名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质量承诺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PPP项目(****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PPP项目(****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费率(%)**%项目负责人杜建康证书编号:ZG(****)*********证书名称: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质量承诺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元疃镇雨污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经开区南区****年排水防涝工程设计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经开区南区****年排水防涝工程设计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合肥市滨湖新区方兴大道(沪蓉高速—包河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合肥市合淮路(西二环-魏武路)工程(****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三等奖)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合肥经开区NV项目周边路网工程设计总承包(****年优秀规划(工程设计)奖)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详见附件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二维码开始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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