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工艺集成包二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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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一、技术部分 (一)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车辆基地工艺设备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运营生产类设备;***.******.***中型货车相关要求中的排量不低于*.**L,根据最新排放政策,蓝牌货车最高排量不高于*.*L,高于*.*L为黄牌车。如需蓝牌车可否变更为排量≤*.*L?。 答复:排量*.**L为参考指标,投标人可自行配置;车牌根据项目地最新排放政策办理。*.用户需求书*.*运营生产类设备;***.******.***检修车检修车中描述“最大载重量:*t”,此“最大载重量”应该是笔误,可否修改为总质量≥*t?。 答复:按最大载重量(含车自重)≥*t执行。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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