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与辟谣工作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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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与辟谣工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一、采购人:中共聊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二、项目名称: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与辟谣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ZH******-***三、预算金额:**万元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不断扩大,其中不乏涉聊违法不良信息和各类谣言。这些有害信息不仅误导公众,损害个人和企业的声誉,还可能引发聊城社会负面情绪,破坏聊城社会稳定。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是由聊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整合组建的。奋力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他们的举报、辟谣平台矩阵包括平台官方网站、聊城新闻网辟谣频道、新聊城APP辟谣频道、视频号辟谣专栏、抖音辟谣专栏等,形成了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举报和辟谣体系,且具备聊城独家电台录制和推送技术和平台,我单位拟与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合作,通过广播、日报、晚报等传统媒体进行举报、辟谣平台宣传推广,确保辟谣信息、举报途径能够触达各个年龄层和不同需求的用户。基于以上理由,我单位申请对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与辟谣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从唯一供应商采购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六、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聊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唐经理联系方式:***********/***********链接:https://***.******.***/s/*h*R*KhVJTX*BkVU*rAhWDA?pwd=zhma 提取码:zh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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