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红府超市繁华新园项目装饰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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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府超市繁华新园项目装饰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一、项目情况红府超市繁华新园项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编号:AHCQA-*********)于****年*月*日完成评审,现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投标报价(含税,元):¥******.**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安******投标报价(含税,元):¥******.**元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反映。招标人:安徽省徽商******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栋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曹工 电话: ***********韩工 电话: ***********电子信箱: **********@qq.com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安徽省阳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