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2024年新媒体宣传服务简易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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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现采用简易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打分,按照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年新媒体宣传服务
*.项目编号:****-F******-***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概况预算金额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年新媒体宣传服务计划制作新媒体作品,主要包括:税务题材影视作品、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文学作品等;政策宣传类短视频、MV、动漫、视频短片、网络直播、组合式税费政策解读等。**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山东)(仅山东省供应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通过邮箱获取。
*.*现场获取。******(******东临街楼一楼标书发售处)获取简易磋商文件。
*.*通过邮箱获取:供应商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发送至***********@***.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五、递交响应文件和简易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简易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简易磋商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B座会议室(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
六、其他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兴华西路**号
联系人:段科长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
联系人:豆蕾/赵亚平
联系方式:***********/***********
*.其他要求:详见简易磋商文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