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开展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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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根据《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暂行办法》,我中心近期拟组织开展上市后备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注册地在温州湾新区************;*、生产经营依法合规,近一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未了结的重大被诉案件和被执行案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入库的企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任一财务指标条件:*、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平均不低于***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亿元;*、最近一年盈利,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亿元。二、申报时间*月*日(周二)至*月**日(周三)三、申报方式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将《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表》(附件*)填写后,发送至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资本市场科,邮箱*********@qq.com,咨询电话********。温州市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年*月*日(*号)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附件*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表.docx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