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全院零星修缮工程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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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全院零星修缮工程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元):*,***,***.**   二、投标人资格 *、一般要求 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落实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特殊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具有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报名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B座**E号 报名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蔡小姐 邮箱:******   六、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振兴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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