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北流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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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北流市****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一、选任名额全市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名。二、选任条件(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参加陪审的时间。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可优先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在本院有生效案件且未履行应尽职责义务的当事人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三、选任程序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由北流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北流市人民法院、北流市公安机关从本市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年*月**日之前向北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北流市城南二路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年*月**日之前向北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北流市城南二路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四、资格审查由北流市司法局会同北流市人民法院、北流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五、提请任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北流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北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六、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二)报名地点:北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北流市城南二路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张。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联系咨询电话:****-******* 监督咨询电话:****-*******?特此公告。?附件:*.北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组织推荐)*.北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自荐)??????????????????????????????北流市司法局??????????????北流市人民法院??????????????????????????????????北流市公安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