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浦口区保障性住房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建设(改造)质量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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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保障性住房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建设(改造)质量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龙湖时代上城*栋**楼(南京******)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ZB**** 项目名称:浦口区保障性住房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建设(改造)质量巡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其中计划架空层改造最高限价为****元/个,室外充停场所新建(改造)***元/个,超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印发〈保障房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宁消委办﹝****﹞**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改造)工程的工程信息登记及质量巡查等工作,现对浦口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的信息登记、质量巡查等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龙湖时代上城*栋**楼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栋高区**楼。 (*)①供应商获取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元/套,售后不退。 ④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A、支付宝付款码详细咨询电话:***-********-*; B、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 账号:**************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龙湖时代上城*栋**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龙湖时代上城*栋**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江路*-*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龙湖时代上城*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