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部分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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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征收需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鹿城区双屿街道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D-**-**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开展选定资产评估机构工作。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资产评估机构选择参照该规定执行。现将本项目协商选定资产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被征收人于本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另行发布)后**日内,将共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的书面意见提交至温州市鹿城区广龙大厦*幢三楼***室,参与协商的被征收人需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模板参考附件*)。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将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附件:*.被征收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基本规则。*.鹿城区双屿街道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D-**-**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业用房所涉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鹿城区双屿街道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D-**-**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业用房资产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年*月*日(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附件.***.******.***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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