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五通桥区强化水土保持服务意识助力全区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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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区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水务局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落实各级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全系统水土保持服务意识。理清思路,全力以赴对照项目清单,针对不同项目、实施阶段等,分类监管,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指导,提升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水平,推动项目实施进度,为提升城乡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抓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区水务局严格依据水利部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双五”标准和报告表承诺制度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充分尊重生产建设单位自主权,按规定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层级,遵循“三立即”工作方式精减审批时限,为项目建设提供前期支撑。同时,继续加强乐山五通桥化工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园区内入驻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管理。
三是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区水务局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要求,与区税务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费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畅通征缴信息交换渠道。及时向区税务局推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并通知缴费人根据缴纳流程按时缴纳补偿费。
四是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衔接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信息互通机制,从源头上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告知提示,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充分认知并履行水土保持法定责任和义务。坚持普法,提升生产建设单位守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并采取现场勘察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项目现场防治责任范围和水土保持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现场与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沟通交流,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生产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五是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工作。全面执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要求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