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维)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权利人王维因保管不善,将川(****)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王维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