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高新村朱家圩自然村落环境提升项目(嘉兴市未来乡村)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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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村朱家圩自然村落环境提升项目(嘉兴市未来乡村)的补充公告
*、本项目招标文件P**页“资格评审标准”第二条现修改为“(二)具有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备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中标通知书核发时间为准,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未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平湖市广陈镇高新村经济合作社
嘉******
****年*月*日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