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废气治理设施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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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设施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C***Y**H)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废气治理设施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Y**H)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废气治理设施维保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废气治理设施维保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 四川****** ***.**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期限:*年(自维保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四川****** 刘徐州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四川******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正式的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一、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 投标人须提供****年至****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提供****年至今环保设备生产(或制造)业绩合同及环保设备维修或保养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各提供一份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万元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标的物名称、合同金额、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 提供虚假的资料。 ***.******.***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中标候选人响应上述资格能力条件要求)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 联系人:瞿建波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霍天舒、李瑞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