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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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接受******的委托,对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采购(第二次)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包号分包名称采购预算
(万元)投标保证金
(万元)中标人数量(名)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采购(第二次)分包一江南片区(梓潼街道、大佛街道)****.******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采购(第二次)分包二江北片区(桂林街道)*****.******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获取文件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文件购买费:*.**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满足以下四种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二楼本项目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四)投标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纸质投标保函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分包一:***万元;分包二:***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关联的相关保证金帐户上。分包一:
银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包二:
银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必须******基本账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采购(第二次)(包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在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
特别提醒:*.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单位基本账户;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明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内,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户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提交时间: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或提交保函给采购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房源装修完成并验收交付后,**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对同一分包同时进行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鲜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二)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