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潼南高速路出口(灯饰城旁)LED屏制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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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书
******接受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潼南高速路出口(灯饰城旁)LED屏制作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暂定采购预算及暂定最高限价
(万元)数量磋商保证金
(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潼南高速路出口(灯饰城旁)LED屏制作****.**工业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暂定预算金额为**.**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在限价之内,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现场报名: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西路**号*-*)登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四)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号)。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
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到账认定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大写:捌仟元整 )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名称:中国******潼南县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方式二:选择以纸质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保函视为无效。
*.供应商在递交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
*.*未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示期满后及时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将采购合同原件交至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造成磋商保证金延迟退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tongn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东湖南路***号*幢*-*(二)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潼南区金潼大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