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4年4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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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水性纳米材料生产项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晨熙美妆产业园*#***-*号浙******浙******年产***吨水性纳米材料生产项目购置晨熙美妆产业园的厂房****平方米,购置搅拌机、均质机、风式冷水机、搅拌罐、高速分散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吨水性纳米材料(应用于化妆品内料和化妆品包装)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万元,利税总额***万元。/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至******集中处理。设备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不排放。*、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undefined#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吴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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