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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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县民政局于*月*日至*月**日开展县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执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号)要求。
请各县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填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县级社会组织(见附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换届、换证并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各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时可参考年检操作流程讲解课件(附件*),并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进入观看年检报告书填写讲解视频(密码****)。年检报告书填写讲解视频入口县民政局将按一定比例对县级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抽查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拒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以及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者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将据情节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社会组织严重失信名单”。
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县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附件*: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
    附件*:****年度应参检社会组织.xls
    附件*:社会组织年检操作流程课件.pptx
凤阳县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