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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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南浦千味粥店(经营者:黄芙蓉):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你店在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春晖路***、***号非广告的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行为涉嫌违法。因调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请你店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到本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及听取处理意见,并提供以下材料(需在材料上签名或盖章)。逾期不到、不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后果。特此通知。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O二四年四月八日经办人:朱凤明 潘益鹏 电话:********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吴宅巷横西锦园裙楼二楼文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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