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1311202300022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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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年**月**日向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核发了位于宿豫区的“宿迁化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三台山特勤站)”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件编号:用字第***************号)。现建设单位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的项目代码变更,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并予以公告。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选址红线图:请见附件联系电话:****-********附件:宿迁化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三台山特勤站)选址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