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固定污染源2023年现场快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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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固定污染源****年现场快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豫政采(*)********-*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固定污染源****年现场快速监测能力建设******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层*号*,***,***.**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GasmetDX***** 套*******元*紫外烟气分析仪(冷干法)青岛众瑞ZR-**** 型* 套******元四、评审专家名单宋立新、宋晓静、杨新玲、宋世霞、陈纯(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号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号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号中亨大厦*层联系人:胡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先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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