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夷陵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3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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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夷陵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叁万壹仟叁佰伍拾贰元捌角伍分)。
[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年*月*日澄清时发放的为准,并重新制作了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随本澄清与修改公告发放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信息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