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东仙桥等五个停车场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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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仙桥等五个停车场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SH -SZ-*******
二、项目名称:东仙桥等五个停车场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联合体成员: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与西昌北路交叉口广源缤纷城商务办公楼**层
中标(成交)费率:**.* %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东仙桥等五个停车场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
施工范围:老二中广场、城南公园、东仙桥、謦云大市场、银通苑一区等*个停车场。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赛
执业证书信息:皖************五、代理服务收费: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号楼**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
地 址:银河一路与通济路交口宿州市建委大楼东门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
地 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