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宣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LBWXZC2023-G3-00116-GXWP)A分标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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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宣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LBWXZC****-G*-*****-GXWP)A分标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关于 武宣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LBWXZC****-G*-*****-GXWP) A分标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一)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WXZC****-G*-*****-GXW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宣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及理由*武宣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A分标中标结果A分标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间内,遭到未中标人质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代理将质疑时发现的问题向采购单位报告。经核查: (*)根据武宣交易中心的反馈,在退还本项目A分标投标保证金工作时,发现投标人******在采用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账号未加“-”的原因,交易中心核查未到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需注明项目名称和分标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A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在本项目A分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和属于小型企业与事实严重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经采购单位确认已影响到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性,A分标作废标处理;取消A分标******的中标资格,本分标重新采购。(*)原****年*月**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在本项目A分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和属于小型企业与事实严重不符,根据武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武财采决(****)*号),供应商******在本项目A分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和属于小型企业予以更正属实,特此说明。 (*)原****年*月**日发布的更正公告:A分标重新采购被投诉成立。根据武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武财采决(****)*号),原中标人******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原因,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由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故确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武宣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A分标中标人。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更正公告同时在***.******.***.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ov.cn/lb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宣县城北路***号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号(滨江园东门旁)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采购人: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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