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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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答疑一
致各投标人:
一、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现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相关文件,原文件作废。请各投标人按最新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制作投标报价文件,如未按最新控制价文件制作投标报价文件而导致的废标,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项目开标时间延期为****年*月**日**:**分,投标保证金等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延长至开标截止时间;原定标会顺延****年*月**日**:**分。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增加:⑧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标的交易成本,根据《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闽发改规〔****】*号)文要求执行“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四、本补充通知作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smwz、明溪县人民政府(http://***.******.***.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特此通知!招标人:明溪县君峰******
招标代理机构: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