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重庆市中医院南桥寺院部电梯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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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中医院南桥寺院部电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与竞标的应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B级及以上资质]。 b.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方式: *.*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 *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 户 名:****** 开户行:******重庆两路口支行 账 号:************ *.*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转账方式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中医院 联系人:屈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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