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新建雅苑及梅苑新村电瓶车棚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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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新建雅苑及梅苑新村电瓶车棚项目 JSZC-******-LHYX-C****-****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号楼***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LHYX-C****-****
项目名称:新建雅苑及梅苑新村电瓶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最高限价:新建雅苑电瓶车棚**.******万元
标段二最高限价:梅苑新村电瓶车棚**.******万元采购需求:孙家社区拟在新建雅苑及梅苑新村两个小区增设电瓶车棚(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 **:** ,每天上午**:**-**:**,下午**:**-**:**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号楼***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号楼***室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号楼***室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号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现场答疑:不统一组织。
*、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公告媒体
(*)本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cn)及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公示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以便在文件评审时进行备查确认。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 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孙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雨花台区雨花南路*号
联系人:叶新茜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南京******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金磁社区*区*栋***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