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凌笪镇侯村村2024年苗木花卉大棚种植到村产业项目(二期)EPC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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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 各潜在投标人: 凌笪镇侯村村****年苗木花卉大棚种植到村产业项目(二期)EPC(项目编号:LXX-GC-GK-*******),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施工费支付,出现文字重复情况,现做如下澄清:**.*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支付:[if !supportLists](*)[endif]设计费用支付:①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初步设计成果后,发包人支付*****元;②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发包人支付*****元;③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剩余设计费用。(*)施工费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付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待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个月)无质量争议后付清。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招标人:郎溪县凌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关联文件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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