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安徽宿州经开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智慧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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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经开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智慧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重*
二、项目名称:安徽宿州经开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智慧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壹拾叁万叁仟叁佰捌拾陆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壹拾叁万叁仟叁佰捌拾陆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安徽宿州经开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智慧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服务范围:建设*个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个工业互联网平台、*个行业大脑。平台建成后与省市两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园区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通过物联中心、数据中台和AI中台进行数据收集、清洗、分析,提供N个场景应用方案,推动园区数字化转型、智慧化管理。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日历天(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审通过后即开始***日的免费维护期)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组长),熊国连,宋春生,徐海涛,沈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鞋城五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环宇国际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祯祯、梁吉祥
电 话:****-*******、***********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谢谢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