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S219灰里线胶州市政界至G204段和S311至G22立交桥南段大修工程监理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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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灰里线胶州市政界至G***段和S***至G**立交桥南段大修工程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其他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原招标公告十、其他说明内容:“*.投诉举报电话:****-******** 邮箱:****** 传真****-******** 地址:澳门路***号。*.网上技术支持电话:****-********。*.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月*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月*日,以此类推。”现澄清为:“*.投诉举报电话:****-********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月*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月*日,以此类推。*.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号、*部委**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 投诉咨询邮箱:******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号***室。”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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